入 校 须 知
一、本校是进行封闭教育活动的场所,非本校人员、车辆未经允许不能擅自进入。
二、来访、来宾、办理业务人员、学生家长及随行车辆,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凡是经过允许进出本校的车辆,都必须服从保卫人员的指挥、限速行使,并按时指定位置停放。
四、晚23:00至凌晨5:00进出学校人员,车辆都必须接受保卫人员的认真检查。
五、带学生离校的家长和拉东西的车辆外出时,须向保卫人员出示出门证,无相关领导签字,不得出校。
六、本校施工人员一律配戴胸卡和临时出入证,小商、小贩、推销人员、拾荒、乞讨等闲散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吕梁市高级中学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