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办实施义务教育法法》正式实施
1月20日下午,全省召开学习贯彻实施《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简称《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焕晓,副省长张平出席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已于2009年11月26日由第十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会议强调,义务教育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社会稳定的一项重大工程,一定要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切实使贯彻落实《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落到实处,同时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为贯彻落实好《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创造良好的舆论范围,并高度重视贯彻实施《山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及加强依法制教的重要意义。
《山西省办实施义务教育法法》(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