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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吕梁市高级中学   2009-03-21 08:45:30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


吕梁市高级中学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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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吕梁市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吕梁市高级中学委员会领导和吕梁市高级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根本宗旨
    为每个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服务。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 团结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 提高学生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 发挥 “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 的作用,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
四、 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 维护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创新。

第四条 工作目标

一、形成良好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习惯。

二、活跃校园气氛,丰富校园文化。

三、学会团结与协作,不断提高学习效率。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吕梁市高级中学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基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延期、提前举行,大会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第八条 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班级全体同学选举产生。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工作报告,修改本会章程。
二、 讨论、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 听取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归纳和整理有效提案上交学校有关部门。
四、 讨论通过本会的决议。
五、 负责学生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六、 监督学生会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校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 校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 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 领导校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 将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代表。

?? 对内对外代表吕梁市高级中学学生会。

第十二条 校学生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组成,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学生会设主席团、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环保部、纪检部七个职能部门;设秘书长一名;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 0-3 名,干事为各班相对应的班级委员。
第十三条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财务、档案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配合工作,职能部门的工作由部长根据学校的需要讨论决定。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四条 吕梁市高级中学的所有学生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十五条 会员的权力
一、 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 对本会的一切工作有质询、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 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四、 所有会员一律平等。
第十六条 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令、《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吕梁市高级中学的校规校纪。二、牢记“八荣八耻”。

三、践行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 ---- 做事先做人。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五、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维护本会荣誉。

七、服从委员会的领导与安排。

第十七条 学生会干部工作自律制度

一、要有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不图名利,全心全意为学校和全体师生服务。

二、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能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时刻注意维护学生会形象 。

三、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做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四、秉承学习、工作先从做人开始。

五、领悟我校的理念、宗旨与目标。

六、 定期召集成员交流工作心得, 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向工作要质量、向工作要效率。

七、 敢于承担责任,有创新精神,善于学习及总结工作经验。

八、注意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工作能力。

九、各部代表本部与主席团联系,反映各项情况,对外代表吕梁市高级中学学生会,与

学校各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学校工作动态。

十、注意培养和提高新干部的工作能力,特殊情况下,可让新干部主持工作。

十一、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十二、注意自身学习与工作重心的调整,做到学习工作相互促进。

十三、按时参加例会和活动。

十四、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成员职责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

一. 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任期计划,检查督促各部门工作。

二. 定期召开例会。

三.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向学校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和学生的建议。

四.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五.处理好突发事件。

六.完成学校交付的其它任务。

第七.协助教育处做好学生会干部的评模评优。

第八.每学期做两次书面工作汇报。

第十九条 学生会副主席

  要协助学生会主席开展各项工作。

第一、管理会费。

第二、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第二十条 秘书长

第一、负责主持学代会的召开。

第二、做会议记录。

第三、 协调各部门开展活动。

第四、发放和回收会员证。

第五、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 各部部长职责
一、 每学期的第二周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倒数第二周上交本学期工作总结。

二、 各部根据总计划,并参考学校安排制定具体工作与活动计划,具体活动实施前要上交具体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目的、实施方案、人员安排等),如需要经费预支,要上交预算并填写预支单。

三、 活动完成后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并做好本部干事的反馈工作。

四、 定期召开例会,总结本部干事在工作中的表现。

五、 根据部内干事表现,发掘其特长,调动其积极性,为其内在潜能发挥提供平台。

            第五章 各职能部门职责
第二十二条 学习部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收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交流、落实措施,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协助教务处进行学情分析。

三、举办讲座和演讲。

四、建立“后进生”的帮扶计划。

五、定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激发学习的兴趣,积极表扬和宣传学习进步的班级和个人,树立楷模和标兵。

六、组织各种知识竞赛等活动;

七、做好学生的评教工作。

八、邀请名师上示范课。

九、开展与知识的应用、创新等有关的活动。

十、 并协助其它各部搞好学生会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宣传部职责
一、 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先进事迹、校风校貌、校园文化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二、及时报道学校学生活动情况,引导学生正确地看待热点问题,以提高学生的审视能力。

三、负责板报的一切工作。

四、参与社区、街道大型宣传活动。

五、对好人好事、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追踪报道,树立典型。

六、配合各部工作,提供相应的文献资料。

七、组织各种征文比赛并做好评比工作。

八、负责校园网资料的收集与上传。

九、保存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料和图片。

十、并协助其它各部搞好学生会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二十四条 文艺部职责

一、落实贯彻学校对文娱、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二、紧扣时代主旋律,开展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

三、在重大节日或庆典组织文艺活动。

四、并协助其它各部搞好学生会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二十五条 体育部职责

一、开展各项体育比赛,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二、通过评比、广泛宣传等激发广大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热情。

三、负责两操的督导与检查。

四、并协助其它各部搞好学生会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二十六条 环保部职责
一、检查各班责任区的卫生。

二、负责学校废旧报纸、书纸、饮料瓶及其它可回收垃圾的回收。

三、回收并处理污染垃圾,如旧电池。

四、举办关爱地球,关爱健康的活动,例如倡议用书信、邮件、短信、当面问候等表达“母亲节”、“教师节”、“圣诞节”、“新年”等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五、管理好卖可回收垃圾的所得款(详细制度待定)。

六、开展空气质量、水污染的调查活动,搞减少污染的创新设计竞赛。

七、开展节能减排活动。

八、并协助其它各部搞好学生会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第二十七条 纪检部职责
一、检查上课、就餐、就寝等的纪律,并做好记录,及时进行批评与表扬。
二、广泛征求学生膳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有计划地做好膳食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检查。

?? 倡导懂法、知法和守法,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 开展怎样做人做事等方面的活动 。

              第六章 经 费

第二十八条 经费来源
一、学校拨款。

二、会员交纳的会费(妥否待定)。

三、征得校方同意,学生会举办的有偿活动和销售期刊等所得资金。

四、社会资助。

第二十九条 会费的用途

一、用于举办活动及学生会其它开支。

二、 购买奖品和纪念品。

第三十条 会费的管理

三、学生会主席负责副主席保管。

四、使用时应提前申请并填写申请条,经部长或秘书长和学生会主席签字后方可支取,大的开支必须经委员会讨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的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后支取并且事后一周内补齐手续。

五、秘书处每月整理一次收支情况,了解学生会经费的使用,做好统计。

六、每学期由秘书长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会费的使用情况,并在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上由学生会主席向全体学生会成员作会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吕梁市高级中学学生会。
第三十二条 说明

一、本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二、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经至少 2/5 学生代表提议,学代会讨论通过后交主席团,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负责与学校沟通后修改并向全体师生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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