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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基[2008]14号
各市教育局:
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我省将从2008年秋季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谋程实验的总体要求和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行普通高中新谋准实验的意见》(晋政办发[2008]13号)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普通商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筒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贾彻(工作方案)精神,认真组织教育行政干都、教研人员和普通高中学校校长、教师深入学习国家和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正确把握新课程的实施程序和管理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在政府领导下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要依靠政府解决诸如师资队伍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帮助教育部门和学校解决改革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积极争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努力推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各地要抓紧做好启动新课程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教育资源的准备。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充实完善图书、仪器、设备和用房,对各学校现有资源条件不适应新课程实验要求的要抓紧完善·补充和调整。要按照省厅要求,精心组织好新课程实验的师资培训。各高中学校还要安排一定时间对高一新生进行新课程实验的专门教育,保证新课程实验工作顺利进入。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课程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要主动会同当地新闻媒体,及时、全面、有步骤的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引导社会关注、理解、支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在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及早制定本市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具体工作方案,并于2008年6月30日之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请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附:山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