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高级中学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治安事件及灾害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师生和学校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学校领导、各部处室的领导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作为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和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将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防止各种违法治安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教研组、各班级都要建立安全责任人制度。
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职能处室的领导、各处室主任、班主任为相关安全部位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教务处主任、副主任:
1、负责教学常规的安全工作。
2、加强对实验室和文体器材的安全检查。
3、做好实验和文体活动的规范性工作,确保安全。
4、加强课堂教学中安全意识教育。
5、加强教研组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控室的管理。
政教处主任、副主任:
1、负责开展安全、卫生、法制、心理健康、远离毒品和校纪校规教育。
2、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3、负责对住宿生的管理。
4、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消防、防震演练。
5、负责学校安全日常工作。
6、组织召集有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近况,通报学校近期安全工作情况。
7、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8、协助安全工作副校长进行常规的安全管理。
后勤处主任:
1、负责校舍、锅炉、浴室、食堂、教工宿舍、财务室的安全检查。
2、负责食品卫生工作,完善各项制度,使食品卫生工作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3、负责水电和安保,消防设施采购、维护和管理。
4、负责对学校的房屋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检查、管理和维护。
办公室主任:
1、负责校务用车安全。
2、报告厅、会议室、接待室的安全管理。
3、组织人员对行政后勤和领导办公室进行安全管理。
年级主任:
1、负责传达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和要求。
2、监督、协调班主任对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的执行。
3、在布置、安排工作中强调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4、组织人员对各教研组和各教室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班主任:
1、把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2、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做好班级学生的各种校内外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活动的安全、有序。
4、及时上报和处理班级突发事件。
5、经常巡视本班学生活动区域,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校医:
1、对学生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监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2、处理校内突发伤病,预防传染病。
四、各处、室要在本职责范围内落实相关安全工作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处、室要建立安全工作台帐,注意积累安全工作资料。组织开展校内外各项活动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者要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并依据活动内容由对应职能处室(或对应职能处室领导)审批。大型活动经由学校出面向教育局申报。各相关责任人应经常性地检查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当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时,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五、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体教职工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考评结果与教职工年度考核成绩挂钩。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对疏于管理、工作不力而造成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严肃处理。
六、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各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七、本责任状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效期到2009年12月底止。
2009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