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高级中学
安 全 工 作 条 例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明确每一个人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依照相关法律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条例。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构成:
校长作为本单位安全防范第一责任人任组长,政教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全体中层以上领导为领导组成员。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
划,并负责计划的实施,确保经费落实。
(2)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每月在学校进行一次安
全大检查,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3)组织宣传并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配合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工作。
(4)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相关知识培训和器材使用培训。
(5)承担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向上级相关部门
如实汇报的工作。
(6)负责检查、评估具体部门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对相关人员进
行奖励或追究责任。
(二)具体部门安全责任和责任人:
1、政教处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教育、集体活动、住宿学生的管理、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学生的安全管理,收集保管学校安全工作各种资料,上缴材料和报表等工作。政教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副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2、总务处负责学校安全设施设备完好、食品卫生安全、校园环境安全工作(包括房屋、水、暖、电等)。后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教务处负责学校课堂教学、教学实验以及课外活动开展期间的学生安全。教务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副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4、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学校值班,校车的安全使用,安全公文的起草、修订。
5、年级组及相关组室负责组室内财产安全和人员安全,组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安全管理
(一)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学校设施和设备具体管理者对所管理的设施和设备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果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校长室,总务处及时安排维修。责任人:总务主任和具体管理者。
2、设施、设备的具体管理者和使用人员在学生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若有安全隐患必须停止使用,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维修完毕后方可使用。责任人:具体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二)危险物品和学生实验安全管理:
1、危险物品的采购须经校长审批后,由总务主任指定专人采购,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责任人:总务主任和教务主任。
2、危险物品应专柜存放,严格实行双人保管、双人上锁、双人登记、双人销毁、双人发放和定期检查的制度。危险物品的保管和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保管、使用中如有意外,应立即报告,并采用有效方法处理。责任人:教导主任、实验员。
3、学生在教学实验前,教师必须进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实验中必须加强巡视,确保实验安全。若实验中发生意外,必须妥善处置,保持秩序并及时报告,及时采用应急方案。责任人:实验教师、实验员。
(三)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管理:
1、每两周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和器材以及防火标志的完好情况,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责任人:总务主任。
2、严禁私接电源。责任人:总务主任。
3、教职员工下班后必须切断工作场所电源,确保安全。责任人:组室负责人。
4、学生寝室严禁使用明火、带有明火性质的器具或设施,严禁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设备。责任人:政教主任、生活老师。
(四)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学校总务主任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事务长是主要责任人,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协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由后勤副校长任组长,成立由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卫生老师组成安全食品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总务主任为学校食堂直接管理者,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食堂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执行相关制度并负责食堂日常运作,确保操作规范、安全,校医和食堂管理员为食堂卫生监督员,代表学校承担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责任。
1、总务主任、食堂管理员和校医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
2、查验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等有关证件。
3、严格执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
(1)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食品原料和成品质量验收制度;
(3)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4)食品生熟分开制度;
(5)食品留样制度;
(6)厨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落实长假后的清扫、消毒工作,确保安全。
5、做好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同意进入食堂的防范工作。
责任人:食堂管理员。
6、做好饮用水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同时做好饮用水发放地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人:饮用水管理员。
7、结合季节变化及时作好饮食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人:校医。